世通仪器检测校准中心实验室面积达1600余平方米!校准源齐全,拥有福禄克、惠普、安捷伦、菊水、新天等大批进口国产高端仪器,覆盖校准检测范围广。中心设有:力学、长度、衡器、电学、电磁、热工、几何量、轻工物性等校准检测实验室。本校准与检测中心可对以上类别范围的各国仪器和相关产品进行校准和检测,并出具国际认可的校准或检测报告。-实验室仪表外校湖南-送检中心有人把校准理解为将计量器具调整到规定误差范围的过程,这是不够确切的。虽然校准过程中可以调整,但调整又不等于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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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严重失信内容)计量校准机构的严重失信信息包括计量校准机构故意弄虚作假导致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严重损害的信息。
第三十条(信用管理)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和计量校准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鼓励相关行业协(学)会加强计量校准行业信用管理建设,开展信用等级分类和信用评价。
第三十一条(信用惩戒)对失信的计量校准机构,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等;
(二)在计量校准能力验证和比对等活动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三)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
(四)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活动;
(五)限制参加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
(六)和地方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二条(法人和自然人失信信息联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计量校准机构,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在记录该单位失信信息时,应当标明对该单位严重失信行为负有责任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信息。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单位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九条)计量校准机构未按规定开展自我声明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计量校准机构未按规定在*市场管理的计量校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报送计量校准服务事项相关信息的,由注册地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二十三条的处罚)计量校准机构违反第二十三条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二十三条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相关方损失的,由计量校准机构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其他规定)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实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市场管理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统计法:根据测量仪器的结构、预期可靠性和稳定性的相似情况,将测量仪器初步分组,然后根据一般的常规知识初步确定各组仪器的校准周期。对每一组测量仪器, 统计在规定周期内差或其他不合格的数目,计算在给定的周期内,这些仪器与该组合格仪器数之比。在确定不合格测量仪器时,应排除明显损坏或由用户因可疑或缺陷而返回的仪器。如果不合格仪器占的比例很高,应缩短校准周期。
如果证明不合格仪器占的比例很低,则延长校准周期可能是经济合理的。如果发现某一分组的仪器(或某一厂家制造的或某一型号)不能和组内其他仪器一样工作时,应将该组划为具有不同周期的其他组。
小时时间法:这种方法是确认校准周期以实际工作的小时数表示。可以将测量仪器与计时指示器相连,sql5878当指示器达到规定值时,将该仪器送回校准。这种方法在理论上的主要优点是,进行确认的仪器数目和确认费用与使用的时间成正比,此外可自动核对仪器的使用时间。例如我们使用某公司的示波器,不用连接计时器,可以直接在示波器上查到连续使用了多长时间,很方便管理。但是,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有下列缺点:
(1)当测量仪器在储存、搬运或其他情况发生漂移或损坏时,则不应使用本方法;
(2)提供和安装合适的计时器,起点费用高,而且由于可能受到使用者干扰而需要在下进行,又增加了费用。
比较法:当每台测量仪器按规定的的校准周期进行校准,将校准数据和前几次的校准数据相比,如果连续几个周期的校准结果均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则可以延长它的校准周期;如果发现出允许的范围,则应缩短该仪器的校准周期。
测量仪器在每次校准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同一校准点,将它们的校准结果按时间描点,画成曲线,根据这些曲线计算出该仪器一个或几个校准周期内的有效漂移量,从这些图表的数据中,可推算出往年的校准周期。
1.实验室设备的校准周期可以自己规定吗?
一般设备校准后证书上都会一年一校准,有人说一些设备事完全不用每年都校准的。设备的校准周期可以自己规定吗?如果按自己规定的周期校准的话评审组认可吗?
是自己规定校准周期,因为校准周期是和设备的使用情况相关的。校准周期可以自己确定,但同时还要参照国内的计量法要求(如果你们申请的是CNAS认可)。其实在标准ISO/IEC 17025中明确指明,校准证书不应该包含校准间隔的建议,但是如果与客户有协议,或被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以,可以调整设备校准周期,但前提是你们必须给出调整后的合理依据,否则,审核时仍然不会被接受。
2.校准的问题应该问仪器设备公司吗?
校准公司不了解设备的使用频率、保养情况、使用环境等因素,他给你定的校准周期相对不合理,比如一把钢尺,保管得很好,一年就用两三次;另一把钢尺,随便放工作台上,8个小时都在用;校准公司给的校准周期肯定都是1年1次,这样对把尺子校准周期太短了,对第二把尺子校准周期又太长,三五个月可能就失准了。仅对于企业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因为要通过资质认定,要求不一样,可能很多设备都需要。
3.校准周期和期间核查的联系?
有规定在校准周期内,设备维修、跟关键换零部件、仪器迁移等要重新校准,在校准周期内还要进行设备的期间核查,来保证设备的稳态和准确性。如果设备,这里指的是设备而不是尺子、圆规等,自己定义校准周期则要小于规定的周期。
实验室可以根据仪器特点,使用频率等等特性,自定义校准周期,只要保证设备处于正确使用状态,能达到预期使用即可。 通常需要提供期间核查等措施,来证明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但校准周期也不是越长越好,因为时间越长,不确定度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