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线检-附近上门检测机构
仪器计量校准范围,仪器校准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是指计量保证器具、列入强制的工作计量器具、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器具等。对 A类器具应制订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周检计划,时要严格执行规程,校准时也要明确周期。
2、仪器设备是指通用的、有准确度要求的、对产品质量有明确影响的仪器设备等。此类仪器设备的周期原则上不应过规程规定的*长周期,如工作需要对其可适当减少项目或只作部分,可使用校准,经评估测试后可延长校准周期。
3、仪器设备是指*规定进行一次性和*暂无要求的仪器设备等。对此类仪器设备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使用过程可进功能检查。尤其是附在设备上的仪表。
仪器校准基本要求,仪器校准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1、仪器校准环境条件 仪器校准如在(校准)室进行,则环境条件应满足实验室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环境条件以能满足仪表现场使用的条件为准。
2、仪器 作为校准用的标准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3、人员校准虽不同于,但进行校准的人员也应经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持证人员方可出具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也只有这种证书和报告才认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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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校准回来确认的依据:
通常,很多实验室小伙伴们对仪器设备/校准回来后没有经过确认就直接使用,这是不正确的。拿到校准证书后,除了对被或校准器具的名称、型号、*标识、或校准日期等项目进行核对外,还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确认:
一、资格
1的计量机构(地方县以上或政府部门授权的等),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如:国(法)计2011XXXXXX号,如果机构未提供,则该证书无效!
2政府授权的或*实验室认可委认可的校准机构,出具的证书上应有授权证书号或出具的校准证书上应有认可标识。如: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章CNAS L6634;如果校准实验室未加盖CNAS认可章和无校准机构备案号,则该证书无效。
注:无论是证书还是校准报告,都没有“CMA”标识,“CMA”标识针对的是检验检测机构。
二、测量能力
1应在授权范围内,出具证书(在采购前索取计量机构授权范围证明,放入供应商档案)。
2应在政府授权的或认可范围内,出具仪器校准报告或证书,校准证书应有包括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规范声明的测量。(在采购前索取校准实验室校准能力的证明,如依据ISO/IEC17025国际标准的认可证书及相应认可范围,放入供应商档案。)
三、溯源性
1测量结果能溯源到*或国际基准;无论是证书,还是校准证书都应提供标准器的溯源证明:包括校准器的证书号和有效期。
2满足实验室检测或校准要求。(或校准机构提供的或校准证书(报告)应提供溯源性的有关信息和不确定度及其包含因子的说明。)
四、校准项目、校准点确认
对校准证书中记载的校准项目和每一个项目的校准点进行确认,即确认其是否符合预期的校准要求和使用要求。
首先要清楚,根据校准结果确认计量仪器是否符合其说明书规定的计量特性,与根据校准结果确认计量仪器是否符合预期的工作要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预期的工作要求指的是测量工作对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的要求。例如:某项测量工作要求测量仪器应具备直流电压500V的量程,*允许误差不过0.5V。而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则是计量仪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测量能力的具体指标,如测量领域、量程、*允许误差、测量不确定度等。如根据上面例子的要求,购买一台量程为600V,*允许误差为0.3V的直流电压表完全能满足测量工作的预期要求。如果购买一台量程为600V、*允许误差为0.6V的直流电压表,即使这台仪器是完全符合其说明书要求的,送检后的结论为“合格”,但对于这项测量工作而言,它也是不适用的。
很多实验员对的概念根深蒂固,只要一看证书上给出的结论是“合格”,就认为可以使用。而校准证书上不会给出这样的结论,他们就十分不适应,认为是校准机构不负责任。但是,即使是证书上给出“合格”的结论,从技术角度讲只是说明这个仪器的计量特性符合该仪器设计指标的要求。至于是否适用于具体测量工作的要求,仍需要计量人员根据校准数据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认。就像上面所提到的例子那样stdx6768。
五、/校准确认流程
仪器设备/仪器校准确认一般程序是:在仪器设备送检/校前按照以上*、第二点进行确认,仪器/仪器校准回来后再根据/校准证书按照以上第三、第四点进行确认。以下是小小福利,拿走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