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保健食品厂车间洁净度检测单位2022已更新
GMP洁净车间:
是一套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
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所以GMP车间就是指符合GMP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车间。
1.应当根据保健食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配置空气净化系统,使洁净室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控制、必要的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保健食品的生产环境。
2.片剂、胶囊、软胶囊、口服液、丸剂、颗粒剂、粉剂、茶剂、膏剂等保健食品暴露工序及其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GMP车间技术规范中D级净化车间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
保健品GMP车间要求
保健品生产企业应建在无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应兼营、生产、 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和物品。厂区路面应平整、无积水、易于清洁;厂区应适 当绿化,无泥土裸露地面。生产区域应与生活区域隔离。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贮煤场等应远离生产区域,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废弃物暂存场地应远离生产车间应有防污染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暂存过程中不应对厂区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保健食品生产应设有备料室,备料室的净化级别应与生产工艺要求相一致;必须设置与生产产品种类相适应的检验室和化验室,应具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所需的房间、仪器、设备及器材,并定期鉴定,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生产发酵产品应具备发酵车间,并应有与发酵、喷雾相应的设备;产品压片、分装胶囊、冲剂、液体产品的灌装等均应在净化车间内进行,应控制操作室的温度、湿度,手工分装胶囊应在具有相应洁净级别的有机玻璃罩内进行,操作台不得低于0.7m。
保健品净化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Ⅵ级;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 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Olx。应当
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满足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等质量检验和控制的要求;检验室、动植物标本室、留样观察室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应当与保健食品生产区分开;致病菌检测的阳性对照、微生物限度要分室进行。
GMP洁净室净化等级
常规的净化车间等级有100级(百级),1000级(千级),10000级(万级),100000级(十万级)等。包括净化生产区和为净化生产区服务的人身净化区、物料净化区、空调净化机房及其他辅助区域,此外还包括各类管道和线路所占据的空间,可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设计。
保健品GMP洁净室建造构成
1.结构
目前国内保健品净化车间较多采用夹心彩钢板结构。安装时,墙面采用企口型,而吊顶采用普通型彩钢板,使用*“单、双”密封的夹心彩钢板配套铝型材。紧固件及管线在板材内暗装,这种方法使
厂房内壁及吊顶看不到螺丝和铆钉,同时使门窗密闭程度提高,并在保健品净化车间内使用有联锁和紫外灯装置的传递窗(柜)。它能保持室内正压稳定,防止污染,达到GMP要求。
保健品净化车间内地面较多采用硬度好、耐冲击、附着力强、不易起尘且耐热水、酸碱腐蚀的自流平环氧树脂地面,以提高洁净度并使外观平整明亮。
在保健品净化车间内采用免接触式的感应水和手消毒器,避免接触污染,更符合GMP卫生要求。(天津中达检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dezhouxthb001)
2.净化
采用空气过滤系统的新三级过滤,即:新风三级过滤(粗、中、亚高效过滤);中级过滤;未端高教过滤。使得气流组织更加科学合理(能增加表冷器,中效过滤器和高效过滤器约1O倍的寿命) 将净化空调
系统的中效过滤袋螺丝固定(不易拆装)改为压簧式固定,便于管理人员定期拆卸换洗。
净化级别高的空问范围只能局限于设备的周围,采用局部净化技术,利用层流、吸尘、去湿等设施以减轻洁净空调负荷,达到节能目的。
在净化空调系统中使用风机调频控制技术可节能;不但系统风量基本恒定,房间压力稳定;而且风机启动平稳同时可满足值班送风要求。
使用压差计除可直接指示洁净房间压差数值外,还可安装在过滤器两端,监测过滤器的阻力变化,即通过过滤终阻力来制定过滤器的合理更换周期,做到过滤器更换更加合理科学。
保健品生产企业应建在无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应兼营、生产、 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和物品。厂区路面应平整、无积水、易于清洁;厂区应适 当绿化,无泥土裸露地面。生产区域应与生活区域隔离。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锅炉房、贮煤场等应远离生产区域,并位于主风向的下风处,废弃物暂存场地应远离生产车间应有防污染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出厂,暂存过程中不应对厂区环境造成污染。
保健食品洁净车间厂房设施要求:
生产车间应当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以有序地安置设备和物料,便于生产加工操作,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
生产车间分为一般生产区和洁净区,企业应按照生产工艺和洁净级别,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并能够完成保健食品全部生产工序,包括原料的前处理和成品的外包装。
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置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人流物流出入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保健食品生产车间洁净级别一般分为十万级。酒类保健食品(含酒精度在35%以上的保健食品)应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车间管理。
生产工序未在同一洁净车间内完成的,应经生产验证合格,符合保健食品生产洁净级别要求。
保健食品不得与药品共线生产。不得生产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产生影响的其他产品。
洁净车间内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当密封,洁净车间内的密闭门应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
原料的前处理车间应与成品生产车间分开,人流物流通道应与成品生产车间分设。
具有与原料前处理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提取、浓缩、收膏等工序应采用密闭系统进行操作,便于管道清洁,防止交叉污染。采用敞口方式进行收膏操作的,其操作环境应与保健食品生产的洁净级别相适应。
提取物的干燥、粉碎、过筛、混合、内包装等工序,应在洁净车间内完成,洁净级别应与保健食品生产的洁净级别相适应。
复配营养素的生产过程应在密闭设备内完成,并采用有效的防尘捕尘设备,生产环境洁净级别应与保健食品生产的洁净级别相适应。
保健食品生产中直接接触空气的暴露工序及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应在同一洁净车间内连续完成。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以及不同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设缓冲区,缓冲区应设连锁装置,防止空气倒灌。
洁净车间内产尘量大的工序应当有防尘及捕尘设施,产尘量大的操作室应当保持相对负压,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
洁净车间的人流通道应设置合理的洗手、消毒、更衣等设施,物流通道应设置必要的缓冲和清洁设施。
洁净车间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当不小于10帕,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洁净室之间的静压差一般不小于5帕,并配备压差指示装置。
洁净车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当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成品检验室应当与保健食品生产区分开,中间产品的检验不得对保健食品生产过程造成影响。致病菌检测的阳性对照、微生物限度要分室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