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储罐区安全评价报告-桂林安全评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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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检测鉴定活动,承担下列质量义务: (一)在目录认定的范围内承揽检测鉴定业务。 (二)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承揽检测鉴定业务,不得转包检测鉴定业务。 (三)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七条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鉴定,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和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应当加盖检测鉴定章、计量章、检查机构认可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章,并有检测人员、鉴定人员、审核人、批准人签字。 (五)不得他人姓名或要求未参与项目检测鉴定的人员在鉴定报告上签字,不得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鉴定报告。 (六)在检测鉴定活动开展前通过检测鉴定管理系统上传区查违办发出的委托鉴定书,并在鉴定报告日期之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鉴定报告信息。 (七)建立检测鉴定业务台账,并将房屋结构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事项及时报告房屋所在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八)建立完整的鉴定档案,包括鉴定合同、委托鉴定书、原始记录、鉴定报告等,并分别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和相互链接,不得随意抽撤和涂改。 (九)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传检测信息。如因信息化管理系统故障,鉴定机构未能实时上传检测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解决故障后及时补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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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需要具备的材料 想要知道房屋安全问题,就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需要具备这些材料:申请报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证、所有被鉴定的房屋图纸、营业执照、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要求所设计的图纸必须有设计单位的盖章)、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不要认为房屋安全问题只是小概率的事就去忽视它,往往一些事故就是因为不重视导致的,而一旦发生,后果很严重。所以,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经历过自然灾害的房屋和发现房屋自身存在很明显的质量问题时,需要及时解决。
厂房检测评定结论与建议 房屋地坪构造(即*上层为混凝土层,第二层为碎石层)和原设计一致;但混凝土层厚度与原设计值偏差在-1mm~-53mm,在原设 计值的-0.8%~-42%之间,平均值为89mm,小于原设计值120mm。 地坪面层抽查的芯样混凝土强度在38~30MPa之间,满足原设计强度等级C20的要求。 地坪存在一定的变形,体表现为北端、南端角部及南端中部地坪相对不均匀沉降较小,其余位置处相对不均匀沉降较大。 其中相对不均匀沉降量*小值即相对零沉降点位于*东侧(即8轴)中部偏南位置处,相对不均匀沉降量*值为59mm,该沉降 点位于地坪西北角2~3-F~G轴跨中位置处。 地坪面层存在较多开裂现象,裂缝宽度在0.1~4mm之间。地坪开裂损伤主要为混凝土面层材料收缩引起的裂缝,少数为相对不 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
危房,即危旧楼房。据《城市危旧楼房管理规定》,危旧楼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旧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 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楼房。
鉴定人员在进行楼房结构的砌体结构的鉴定过程中,需要对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抗倾斜性能和抗风阻力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鉴定。通 常情况下,楼房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鉴定是楼房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在我国环太平洋和环印度洋等地震高发地段,更应对楼房 的抗震性能进行合理的鉴定,并给出详细的抗震检测报告书,鉴定人员需签字盖章。
建筑加层工作是一项比新建工程更复杂、更应慎重的技术工作,不许科学组织,精心设计,周密施工,慎之又慎,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加固原则,切实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另外建筑物加层工作是一种旧房改造工程,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承担起加层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 建筑物加层方法首先采用直接加层,是在原建筑物上直接加层的方法。通常运用于主体结构良好,地耐力,基础及承重构件承载能力均有潜力可控,或者具备加固处理的条件,部分构件具有安全储备的情况,直接加层法简单可行,造价较低,利用原有基础,墙体加砌墙体,再做楼盖屋盖即可,若加层层数不多(一般应控制在3层以下,好是1层)应首先考虑该方法。 再有采用外套柜架结构加层法,是在原房屋的外部另做基础和柜架等的加层方法,该方法与旧房联系不大,比较少。基础是单独设置的,新加层的全部荷载由其承受,只要原结构还有相应的使用价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