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危房安全质量检测鉴定评估机构-2023已更新
南京市危房安全质量检测鉴定评估机构-2023已更新看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会问,如果我家的房屋已经过了使用寿命,但其质量依然完好,又该怎么办呢?其实我国的房屋检测条例对于这种情况也进行了明文规定:凡居民住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后,都需要接受房屋检测鉴定机构的检验,以证实该房屋确实不属于危房后才可以继续居住。而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的安全,国-家对于学校、医院、幼儿园、酒店、商城、文化所、体育场、机场、候车大厅等公共活动区域的房屋,则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即上述公用服务设施的建设时间过其使用年限一半时,就必须要进行房屋检测。
房屋火灾后损伤程度通常情况下可划分为四级:轻度损伤乃为一级,即表层装饰部分遭受损毁,或者是有轻微的表面损伤,仍具有较完好的结构;中度损伤乃为二级,即已经对混凝土保护层造成损伤,且部分保护层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脱落,但没有损伤到受拉主筋,仍具有较好的构件整体性,所存在变形情况未出规范规定值;
南京市危房安全质量检测鉴定评估机构-2023已更新在对房屋进行鉴定前,需要了解危房鉴定的整个流程,具体如下: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3)场地危险性鉴定: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4)检查检测: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宜采用仪器量测和进行结构验算;5)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包括定性与定量鉴定;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7)出具报告:
钢结构检测鉴定办理中心 钢结构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建筑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缺陷、结构系统、损伤状况以及钢结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鉴定等方面进行房屋鉴定,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还应进行专项检测。
鉴定的主要依据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5)、《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 50009-2001 (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0)、《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2007)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