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托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单位房屋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可靠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鉴定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需改变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度鉴定。凡需改变或已经改变旧房使用功能的必须作出鉴定论证,这主要应视旧房的结构牢固程度,鉴别其改变用途以后是否因增加负荷或拆改结构而影响安全,鉴别在改变用途前其结构能否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旧房加层改造前的可行性技术鉴定。相邻房屋间影响程度的技术鉴定。新建房屋施工(如打桩、开挖、排水等)对相邻房屋的影响。相邻房因建房时间的先后不同,产生损坏的纠纷赔偿处理,都应对房屋自身的影响程度作出鉴定。
在我们日常生成中,经常碰到厂房业主需要做厂房楼板承载力鉴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随着时间的推移,厂房不断的老化,结构构件甚至出现损坏,造成厂房的安全隐患2、厂房上设置大型广告牌、水箱、水池、铁塔、花园、游泳池、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3、报建手续不全或者无建筑施工许可证已投入使用,未确定厂房承载能力的4、厂房设备更新或是放置大型设备,对厂房楼板承载能力存疑的
房屋安全鉴定和使用功能改变房屋安全检测是在需改变房屋安全鉴定和使用功能时,通过对原房屋的结构进行房屋安全检测,确定结构安全鉴定度,对房屋安全鉴定和使用功能改变可能性作出评价的过程,房屋安全鉴定和使用功能改变房屋安全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增加荷载或改动结构安全鉴定房屋。
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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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在新建好未投入使用或使用未过5年时,因业主怀疑厂房质量问题时需要进行的整体厂房抗震鉴定。以通过正规的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公司通过现场房屋检测而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厂房抗震鉴报告及厂房抗震安全性检测报告,起初厂房的图纸设计中有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情况下,业主方除因考虑厂房的安全性还需要考虑厂房的抗震情况时则需要进行厂房抗震鉴定。以了解厂房的抗震性能与安全性能状况,即厂房抗震安全性鉴定(厂房抗震安全检测),若厂房设计图纸中没有相关抗震设防的要求,则只需进行厂房安全性检测,B、厂房在使用中,因需要生产的需求而需要对厂房进行结构改造时。
基础工程质量缺陷存在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基础工程是进行工程建设的根基,基础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为此基础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基础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受地质条件的影响较为严重,具体的质量问题通常表现为两种:一种是破坏性质量缺陷,另一种是常见质量问题。破坏性质量缺陷对程的影响是致命的,具体表现为因地基或是基础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倒塌,或是因地基原因导致墙体倾斜及出现严重裂痕,严重影响建筑的正常使用,一旦出现上述问题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问题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通常情况下导致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地基设计失误;二是地基建设施工与设计存在误差,地基的实际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基下空洞等异
内江托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单位对房屋内有损坏和明显变形的结构构件进行重点检测,另外,对房屋的梁、柱、楼板和围护结构进行普查(注:需具备现场检测条件)。对存在的损坏现象采用测量、文字描述、图文照片等方式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现场检测情况,绘制损坏构件的平面分布示意图。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