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周期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12-12-07

在我们日常的计量检测工作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计量器具的周期?而客户也常常就我们给出的周期或校准有效期提出疑义,要求给予调整。对此,我们又如何做好解释?为了科学、公正地确定计量周期,对客户提出合理的建议校准日期,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范与论述计量器具的(校准)周期。

一、JJF1139-2005规范中提出的周期测算方法是编制规程或或调整周期时可以应用的方法

在JJF1139-2005规范中,对计量器具的周期提出了反应法和大似然估计法两种方法。而反应法又主要有“固定阶梯调整法”、“增量反应调整法”与“间隔测试法”三种方法;大似然估计法又有三种具体的计算法:经典法、二项式法与更新时间法。

二、JJF1139-2005《计量器具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是我们确定周期的原则

JJF1139-2005技术规范是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布的国际文件OIML D10:1984《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测量设备复校间隔的确定原则》与美国标准实验室大会组织出版社的NCSLRP-1:1999《校准间隔的确认与调整》制定的。该规范规定了计量器具周期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规范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制定或修订计量器具规程时,应根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本身特征、计量器具的性能要求以及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来确定其周期;二是确定计量器具同期时,首先应明确所适用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一般计量器具的测量可靠性目标R≥90%);三是计量器具周期的确定应恰当地选用反应法或大似然估计法中某一种或某几种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测算。在这三个原则中,我们可明确:①计量器具的周期确定是在保证一定的测量可靠性目标前提下,由计量器具本身的性能、特征,使用状况决定的;②计量规程中提出的周期就是在这三个原则前提下得出的;③这个周期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测算而来的。


三、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文对计量器具的周期作出了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含授权)计量机构强制工作计量器具周期的管理,规范调整强制周期的行为,保证强制工作科学、公正、有效,在2000年10发布了《关于加强调整强制工作计量器具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对计量器具的周期作了四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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