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涉水产品卫生检测检测中心-持正检测

发布时间:2023-11-01

吉林省涉水产品卫生检测检测中心--持正检测 *对涉水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简称涉水批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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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首先是消毒产品,如果上市销售,必须进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备案,简称消字号备案,如果次氯酸钠用于饮用水消毒,还需要办理涉水批件,如果是医疗废水消毒,可以不用涉水批件,但是要办理消字号备案。

涉水产品卫生安全,是保证饮水安全的重要组成,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技术经验丰富的涉水产品检验团队,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性实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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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卫生检测  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有哪些?《涉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了涉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和地方标准,不得夹带有害物质;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毒清洗;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涉水产品,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进行退货或者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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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涉水产品卫生检测检测中心--持正检测  法律依据:《人民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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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申请涉水产品新产品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研制报告:1.该产品研发的背景、过程、原理等相关的技术资料;2.国内外应用现状;3.相关的试验数据。(三)产品材料及配方;(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五)企业(质量)标准;(六)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七)国内外的文献资料;(八)于生活饮用水消毒的消毒器械应提供产品结构图和作用原理;(九)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十)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另附完整的产品样品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

持正检测检验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dsfzpz2211)司法鉴定服务;船舶检验服务;计量服务;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出入境检疫处理;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兴奋剂检测;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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