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产用水水质环境检测质量标准-持正检测

发布时间:2024-03-07

青海省生产用水水质环境检测质量标准--持正检测 传统理化监测;在地表水水质监测中,由于监测仪器比较简单,因此,物理监测指标数据往往比较容易获得。常用的物理指标监测仪器有测定水浊度的浊度仪,测定色度所用的滤光光度计,测定电导率用电导率仪等,还有多功能的水质监测仪实现了同时测定多项物理指标的效果。化学指标的监测是地表水监测的重点,随着*对有毒有机物污染监测的重视,在仪器的引起及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一些监测站已经引进了大中型实验室监测仪,可现场监测Zn、Fe、Pb、Cd、Hg、Mn等重金属及卤族元素、铵态氮、亚硝态氮、氰化物、酚类、阴离子洗涤剂及Se等物质。

青海省生产用水水质环境检测质量标准--持正检测

水质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用水应符合GB 5749- ;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规定: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另外,间接冷却水、锅炉用水等水质也应符合生产需要。

青海省生产用水水质环境检测质量标准--持正检测

生产用水 (二)采样点的设置;1、背景值监测点的设置:设在污染区外围不受或少受污染的地方。在垂直于地下水流方向的上方设置。2.监测井的布设;(1)点状污染区(渗坑、渗井和堆渣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小的地区形成的),监测井设在距污染源*近的地方。(2)块状污染区(污灌区、污养区及缺乏卫生设施的居民区),监测井设在地下水流向的平行和垂直方向上。(3)条(带)状污染区(渗坑、渗井和堆渣区的污染物在含水层渗透大地区及沿河、渠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网格布点法设置监测井。一般监测井在液面下0.3~0.5m处采样。

青海省生产用水水质环境检测质量标准--持正检测

水质监测,是监视和测定水体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及变化趋势,评价水质状况的过程。监测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和地下水)及各种各样的工业排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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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水 水质检测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用水应符合GB 5749- ;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中规定: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另外,间接冷却水、锅炉用水等水质也应符合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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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度 由于生物处理过程中硝化反应的进行,在氮被氧化的同时要消耗7.14倍的碱度,这将导致处理水PH的降低。伴随硝化反应的进行,氧化的氮越多消耗的碱度也越多,使出水pH有可能低于排水标准。对此应予以足够重视。此外,pH(PH控制器)降低还会导致活性污泥解体,使出水透明度降低、SS升高,因此,有时应考虑到水温等对硝化反应的影响,在运行管理上采取措施抑制硝化的进行,以避免pH过低。

持正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坚决贯彻质量方针,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检验水平,不断改善实验条件,不断完善质量体系,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奋力创造达到良好实验室水平。以“严格、严肃、严谨”的工作作风来维护本公司“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社会形象,把公司建设成为我国生物安全、洁净检测领域的“领航者”。czjc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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