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房屋验收检测服务公司钧测第三方工程检测机构- 钧测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机构- 钧测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机构-。做房屋质量检测需注意哪些问题:1、房屋质量检测的费用采取谁申请谁交费的原则,但是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开发商不能提供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屋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2、房屋质量检测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购房者要找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好事先在网上寻找当地的检测机构或者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看这些部门有没有的机构,也可以咨询律师有哪些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3、房屋质量检测是房屋质量评定的终方式,也是裁决的主要依据,购房者要让房屋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房屋损坏情况调查:
对厂房的结构进行复核,在委托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对被检测区域进行结构复核。复核内容主要为:结构体系、构件材料类型、构件截面尺寸与设计图纸是否相同;房屋层高与设计图纸是否相同;检查厂房楼板的损伤状况进行安全性计算,根据现场检测情况,,设备的数量、重量以及布局等设备信息,复核厂房楼板承载力是否满足安全性要求。然后根据检测计算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出具厂房楼板承重检测专项检测报告。如对某镇厂房楼板承重检测项目,其项目为地上四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屋架,业主委托对该厂房进行建筑物第四层楼面增加设备的结构安全性鉴定。该项目建筑面积为19600㎡,高约21m,鉴定面积为4900㎡,接受委托后,派出检查勘察队伍对该厂房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现场对建筑结构尺寸,配筋,结构布置,基础形式等进行了仔细的勘测,并抽取部份混凝土楼板、柱、梁的芯样送*检测单位检测混凝土强度,以及辅以计算机建模计算。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勘查资料及计算机数据以及根据《工业建筑可
面图,收集墙址处的地质和水文等资料;3、选择墙后填料,确定填料的物理力学计算参数和地基计算参数;4、进行挡土墙断面型式、
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陕西省房屋验收检测服务公司
我们承接所有市级、乡镇地区建筑物安全检测鉴定、加固施工、加固设计--广东方十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我公司技术实力雄厚、检测仪器、鉴定结论准确拥有一支**的房屋检测鉴定*团队,其中从事土建工作多年的高级工程师4人,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岩土工程师3人,检测鉴定与工程加固方向硕士研究生4人,房屋检测鉴定技术人员20多名,并邀请多名*高级建筑物鉴定*作为技术顾问我们业务范围:房屋安全检测、厂房检测鉴定、抗震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房屋质量鉴定、灾后房屋安全检测、危房检测鉴定、工程竣工检测验收、基础下沉检测、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测鉴、楼房加装电梯检测、加层夹层检测、古建筑文物检测、加固施工、加固设计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形式,持久应力作用下结构胶蠕变失效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考虑房屋是否影响正常居住,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都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渗漏。由于防水工艺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在雨季及厨房、卫生间用水量大时,渗漏严重会影响使用人的正常生活,破坏地面装修,影响楼上楼下邻里关系。墙体空,墙皮脱落。墙体内部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有时在没有形成空鼓的情况下,由于墙表面粉刷材料质次,粉刷工艺不合要求,也会造成墙皮大面积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住宅楼内户与户之间、户内各厅室之间隔断墙及楼板隔音、减震效果不好,达不到私秘性的要求;屋面、外墙冬天降温快,夏天升温快。
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从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导致不能交付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判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不影响正常居住,那么就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损失。如果无法通过维修解决或经修复后仍然存在问题不能正常居住,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等等。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