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三方消防维护保养评定规范-福建和天源

发布时间:2025-02-16

泉州市第三方消防维护保养评定规范--福建和天源:

承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2、具备省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的资格,并领取了市公安消防局签发的《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3、有相应的、合乎标准的检测设备和仪表;4、有消防设施调试、维修保养经验;5、代表人和中、高级技术人员相对稳定。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条件,并愿意和有能力承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企业,必须向市公安消防局提出申请,经市公安消防局严格资质审查后,方可承接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具有乙级设计、施工资格的,可以承接20层以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具有设计、施工资格的,可以承接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

消防维护保养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1) 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2) 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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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维保:1、公司*一般问题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严重或紧急问题在*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解决。2、以诚信的服务态度同甲方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注重彼此间的沟通,遇到问题协商解决。

 消防维护保养    4、气体灭火系统:(1) 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2) 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3) 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4) 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5) 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6) 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7) 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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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a.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b. 采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c.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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