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疾病(radiation-induced diseases)是由电离辐射照射机体引起的一系列疾病。
病因
接触X射线、γ射线或中子源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累积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可能发生慢性外照射放射病的工种有:从事射线诊断、治疗的医务人员,使用放射性核素或X线机探伤的工人,核反应堆、加速器的工作人员及使用中子或γ源的地质勘探人员等。
常见分类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的种类有:(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临床表现 职业病-放射性疾病
1.多数患者有乏力、头昏、头痛、睡眠障碍、记忆力减退与心悸等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表现。有的出现牙龈渗血、鼻衄、皮下瘀点、瘀斑等出血倾向。部份男性患者有性欲减退、阳痿,女性患者出现月经失调、痛经、闭经等。
2.早期无特殊体征,仅出现一些神经反射和血管神经调节方面的变化。病情明显时可伴有出血倾向,毛细血管脆性增加。长期从事放射诊断、骨折复位和镭疗医务人员中,可见到毛发脱落、手部皮肤干燥、皲裂、角化过度,指甲增厚变脆,甚至出现长期不愈合的溃疡或放射性皮肤癌。少数眼部接受剂量较多的患者可出现晶状体后极后囊下皮质混浊或白内障。
一般可分为三度:
I度。皮肤干燥、粗糙、失去弹性、脱屑、指纹变浅或紊乱、指甲灰暗或纵嵴、甲脆皱裂
Ⅱ度。角化过度、皲裂、较多疣状突起或皮肤萎缩变薄、指纹紊乱或消失,指甲增厚变形
Ⅲ度。长期不愈的溃疡、角质突起物、指端严重角化与指甲融合,可合并肌腱挛缩、关节变形强直
放射性皮肤癌是在射线所致的角化过度或长期不愈的放射性溃疡基础上恶变而成的。细胞类型多数是鳞状上皮细胞。凡不是在皮肤受严重放射损害部位的皮肤癌变,均不能诊断为放射性皮肤癌。
治疗 职业病-放射性疾病
根据病情,暂时脱离射线或调离放射工作。各种血细胞减少和出凝血障碍,按血液病相应原则处理,出现的症状可按内科一般处理。
预防
放射性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护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辐射源与工作人员之间应按射线性质安置屏蔽物;操作要熟练,缩短接触放射源的时间;设法增加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以减少照射剂量。应进行严格的就业前体检。活动性肺结核、糖尿病、肾小球肾炎、内分泌及血液系统疾病,均属接触射线的禁忌证。定期体格检查,建立个人健康和剂量档案资料。使用放射源时应设置醒目标志,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