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导热油炉使用注意事项
元件允许在下列条件下工作: A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无爆炸性和腐蚀性气体。(防爆电加热器除外) B B工作电压应不大于额定值的1.1倍外壳应有效接地。 C绝缘电阻≥1MΩ 介电强度:2KV/1min. 2、电热管应做好定位固定,有效发热区必须全部浸入液体或金属固体内严禁空烧。发现管体表面有水垢或结碳时应及时清除干净再用以免影晌散热而缩短使 用寿命。 3、加热易熔金属或固态硝盐、碱、沥清、石腊等时应先降低使用电压待介质熔化后才能升至额定电压。 4、加热空气时元件应交叉均匀排列使元件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使流过的空气能充分加热。 5、加热硝盐时应考虑安全措施预防爆炸事故。 6、接线部分应放在保温层外面避免与腐蚀性、爆炸性介质、水份接触;引接线应能长期承受接线部分的温度及加热负载接线螺丝紧固时应避免用力过猛。 7、元件应存放在干燥处若因长期放置绝缘电阻低于1MΩ时可在200℃左右的烘箱中干燥或降低电压通电加热直至恢复绝缘电阻。 8、电热管出线端的氧化镁粉在使用场所避免受到污染物与水分渗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
电导热油炉使用方法:
1、电导热油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电导热油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 2、电导热油炉使用单位,必须制订电导热油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电导热油炉启动、运行、停炉、紧急停炉等操作方法和应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电导热油炉范围内的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但法兰连接处不宜采用包覆措施。 4、电导热油炉在升温过程中,应打开膨胀槽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汽,方可进入正常运行。 5、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6、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 7、电导热油炉受热面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应将检查和清洗情况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8、电导热油炉安装或重大修理后,在投入运行前应由使用单位和安装或修理单位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液压试验与气密试验时,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派人参加。 9、锅炉房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