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涉水产品及净水产品检测方法及标准--持正检测 纯净水处理器:反渗透水器、纳滤水器、电渗析水器、蒸馏水器等,卫生安全性检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铅、镉、汞、铬(六价)、砷、挥发性酚、细菌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等,体性能试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氮、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细菌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余氯等加标试验:砷、镉、铬(六价)、氟化物、铅、硝酸盐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

纯净水处理器:反渗透水器、纳滤水器、电渗析水器、蒸馏水器等,卫生安全性检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铅、镉、汞、铬(六价)、砷、挥发性酚、细菌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等,体性能试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硬度、铝、铁、锰、铜、锌、挥发酚类、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固体、耗氧量、砷、镉、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铅、汞、硝酸盐氮、硒、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细菌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余氯等加标试验:砷、镉、铬(六价)、氟化物、铅、硝酸盐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等
开展涉水产品自行检验或接受委检验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符合《人民计量法》、《人民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局第16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人民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要求,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第(二)款“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和第(四)款“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CMA资质认定,具有涉水产品检验资质。检验机构检验过程还应符合*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工作有关工作。

涉水产品及净水产品检测 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的产品,如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

山西省涉水产品及净水产品检测方法及标准--持正检测 不断拓展检验检测范围,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始终是省质检不懈的追求。省质检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把“主动服务”理念融入到具体工作实际中去,着力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涉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于2017年开始实施,明确了涉水产品的监管措施和责任主体。
持正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具有*的检测仪器和精良的实验室设备,(dsfzpz2211)并与国内*机构、学术团体和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公司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管理要求运作,所有的检验及测试均依据*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开展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出具的检测报告公正,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