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标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 T 38597

阅读:发布时间:2021-07-23

7月20日,*涂料质量检验中心主任、涂料和颜料标委会主任委员、教授级高工苏春海应邀出席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第三届绿色工厂与环境友好型涂料峰会,并就《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解读。

定位:行业*

苏春海在发言中提到,自2017年7月开始,困扰涂料界*重要的标准,其定位一而再的调整,目前《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定位已*终确定为行业*并与现有的有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强制性*标准、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协调。

标准制定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01  标准编制的原则

· 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为根据,积极借鉴国内外*标准,遵循"科学性、*性、可行性、标准性"的原则,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 与现行及目前正在制定中的相关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

· 兼顾环境保护要求以及行业发展需要。

02  标准编制的意义

◆ 削减VOC排放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重要手段

VOC是形成细颗粒物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在一定的光照和温湿度条件下,经过一系列反应,加速二次粒子的生成,形成光化学污染。目前VOC是阻碍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重要因素,在大幅降低颗粒物浓度后,臭氧浓度逐年升高已经成为困扰很多城市不达标的问题。


◆ 从源头制定涂料中VOC含量限值是控制VOC排放的有效途径

根据相关研究表明,表面涂装排放量占人为源VOCs的12%、占工业源VOCs的21%。因此,表面涂装将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VOC污染的主要来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涂料使用过程的VOC排放。


◆ 制定标准是解决涂料VOC排放监管的必要条件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要求"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出台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

03  低VOC涂料的标准关键点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

 施工状态下涂料产品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符合本标准相应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量要求的涂料产品。

◆施工状态

在施工方式和施工条件满足相应产品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时,产品所有组分混合后,可以进行施工的状态。

·

水性涂料和水性辐射固化涂料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

·

当涂料产品适用于多种场合时,按*严格的限量值执行。

04  施工状态

◆施工状态判定

按产品明示的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混合后,再按产品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涂,如施涂无障碍,干膜厚度能控制在产品规定的范围内,涂膜外观符合产品明示的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为"与实际施工状态相符”。


如实验室无法模拟施工工艺,可在实际涂装现场进行确认与取样。


◆ 判定规则

1. 检验结果判定,按GB/T 8170—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2.在检验报告中标明施工状态下VOC含量时,按规定进行施工状态判定。

3. 施工状态判定和VOC含量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05  包装标志

◆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 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施工状态下的施工配比

◆ 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应标明符合本标准的分类、产品类别和产品类型(或施涂方式)

◆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溶剂型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 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明示

◆ 对于聚氨酯类、环氧类等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应在包装标志上或产品说明书中标明适用期

06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的判定,除了主要涉及建筑用墙面涂料、车辆涂料、木器涂料、工业防护涂料、船舶涂料、地坪涂料、玩具涂料等7个强制性*标准对应的细分领域外,还涉及到防水、防火、道路及交通标线涂料等。

粉末涂料、无机建筑涂料(含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建筑用有机粉体涂料产品中VOC含量通常很少,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07  对检测机构的要求

◆ 在检验报告中标明施工状态下VOC含量时,必须进行施工状态判定

◆ 施工状态判定和VOC含量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 涂装现场对施工状态下的涂料产品抽查时,对于多组分固化的涂料品种抽样检验,应在产品适用期内进行检验。

08  其他事项

◆ 本标准的指标高于强制性*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与其它相关标准之间不存在矛盾之处。有助于促进涂料行业技术进步、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本标准为性标准。本标准参考了欧盟指令2004/42/EC《对某些色漆、清漆以及车辆修补漆中由于使用有机溶剂而造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限制及对欧盟指令1999/13/EC的部分修改》、美国环境保护署 40CFRPart59《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韩国船舶制造业限制船舶涂装作业中VOCs的排放等国外法规和标准。

◆ 本标准以目前国内相关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状况为基础,参考了国内外*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量法规和标准,采用了国内通用的试验方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含量指标有较大幅度提高,因此标准整体水平达国际*水平

涂料用途极其广泛,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涂料产品技术发展和用户要求也有较大的差别。近年来,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在产业政策引导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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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春海  教授级高工

*涂料质量检验中心主任

涂料和颜料标委会主任委员


苏春海在结中也提到,希望未来各地方在制定《"十四五"VOCs治理方案》的同时,充分考虑低VOC含量涂料源头替代问题,例如现有技术水平、产业的发展、产品性能满足要求、工艺的特殊性、产品短期的替代可能性等,与各企业/涂料从业人员加强交流沟通,分门别类、分行业领域认真研究、研发、生产VOCs含量小于10% 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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