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生活环境中的非电离电磁辐射从极低频到微波,构成了电 磁波辐射环境分为两类:
“一般电磁辐射环境”指的是比较大范围区域空间内电磁场的背景值,它主要是由各种电磁辐射体以及各种传播途径造成的电磁辐射环境背景。称为大环境或公共环境;
“特殊电磁辐射环境”指的是在某电磁辐射体所在地或一个局部范围内形成的较强的电磁辐射环境。称为职业环境或工作场所。
电磁辐射标准有:职业电磁辐射标准和公众电磁辐射标准。
二. 电磁辐射标准制定的原则与依据
1.制定标准的基础与要求
必须有足够的资料 必须实用
2. 制定标准的依据
必须有的科学依据,即理论依据和实验 研究依据。
在理论指导下所进行的动物实验、现场调查及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是制定此卫生标准所必须的。
国外经验和的标准,如这些标准是好的,它也应是我们制定标准的参考依据。
三.我国的电磁辐射标准
1.我国《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此标准在制定时,参考了职业卫生标准,同时又扩大了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范围,其中对青少年、儿童进行了神经行为功能和某些临床化验指标的观察;并做了动物实验。基于这些基础
2.《作业场所短波辐射卫生标准》 (GBl043-89) 此为30~300MHz波段的标准,分为连续波和脉冲波,暴露时间分为二级,见表9-2。
3.《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GBl6203-1996)
作业场所工频电场8小时高容许量为5kV/m。 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过高容许量的地点或延长 接触时间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带电作业人员应该在“全封闭式的屏蔽装置”中操作,或应穿包括面部的屏蔽服。